Article 17

In force

邮筒(箱)、邮亭、邮政报刊亭等邮政设施应当保持整洁、美观,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拆除、迁移或者故意损毁邮政设施;

(二)在邮政设施上随意张贴广告、涂写、刻画;

(三)占用或者妨碍邮政设施的正常使用;

(四)私开邮筒(箱)、他人信报箱;

(五)向邮政设施内塞投有毒、有害、易爆等危险品及其他杂物;

(六)其他影响邮政设施正常使用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