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省邮政管理部门重点扶持边远、贫困县的邮件处理和储运场所、邮政营业场所建设。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重点扶持乡(镇)邮政营业场所、村邮站的建设。

邮政企业应当指导和帮助村邮站的建设。村邮站负责邮件的接收和妥投,代售通信邮票和部分邮政用品、代订报刊。

农村村庄实行门牌编号的,按号设置信报箱,实现户户妥投;没有村邮站和门牌编号的,邮政企业与村民委员会签订接收、转投协议。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