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的规划建设审核及其监督管理。

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登记及其监督管理。

市、县(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利用彩虹门、彩旗、条幅、充气物、实物造型等载体发布临时性户外广告的管理和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张贴、散发、刻画、喷涂等手段发布广告行为的查处。

市、县(区)公安、文物、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