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Repealed

举办大型体育经营活动,应当在活动开始十五日前向市体育行政部门上报活动实施方案。

体育经营活动需要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的,应当报当地公安等有关部门批准。

Local Regulations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