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建(构)筑物拆除施工,除按照第十一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规定:
(一)城市主干道、景观地区、繁华区域的拆除工程设置防护排架并外挂双层密目式安全网;
(二)采取择时、湿法作业,拆除过程中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
(三)需要采取爆破拆除作业的,在作业区外围采取洒水、喷湿等抑尘措施,并在作业的三日前以公告等形式告知周围单位和居民。
气象预报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应当停止建(构)筑物爆破或者拆除作业。
Local Regulations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