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文明行为宣传和引导,协助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