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调整或者撤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一)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道路停车已影响车辆、行人正常通行的;

(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已不符合划设技术标准或者条件的;

(三)周边的停车场已能满足停车需求的;

(四)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使用率过低的;

(五)划设停车泊位的路段情况发生变化,法律、法规禁止机动车临时停放的。

Local Regulations ·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