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消防、卫生等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制定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高风险旅游项目的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旅游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对直接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风险防范以及应急救助技能培训。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旅游者进行旅游活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2,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