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旅行社开展旅游活动租用客运车辆、船舶的,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经营者并签订书面运输合同,明确运输路线、运输价格、运输工具的要求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承担旅游运输的车辆、船舶,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驾驶员、船员和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座位安全带、消防、救生等安全设施设备,并保持安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车辆、船舶工作人员及导游应当明确告知乘客在旅游和乘座交通运输工具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乘客应当提高安全意识,遵守安全警示规定,按要求使用安全带等安全设施设备。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2,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