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旅游经营者应当公开服务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明码标价,禁止强行出售联票、套票。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景区景点,应当严格控制门票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者提高门票价格的,应当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或者调整门票价格。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2,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