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城乡环境卫生专业产权单位或者经营单位管理和维护城乡环境卫生设施的保洁、保养、维修和更新等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