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教育部门应当将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纳入学校、幼儿园日常教育工作。

学校、幼儿园应当将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纳入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心理教育内容,区分不同年龄阶段,对学生、幼儿开展自我保护意识宣传教育,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

学校、幼儿园应当通过家校共建等活动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引导学生、幼儿的监护人采取文明、科学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