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负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的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职责的;
(二)对举报人的举报不及时登记、查处和反馈的;
(三)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申请予以许可的;
(四)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情形的。
Local Regulations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