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禁止在下列区域和场所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

(二)消防车辆无法顺畅到达的区域;

(三)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内,以及桥下与涵洞内;

(四)有居住场所,或者地下、室内、上方有输送石油、天然气等易燃易爆物质管道的建筑物内;

(五)地下及半地下室内;

(六)电压高于1kV的电力线路下方。

Local Regulations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