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Chapter 1 总则Article 1In force为加强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8, 2020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