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上海口岸开放规划应当与本市港口、机场、铁路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本市有关部门在编制港口、机场、铁路等专项规划时,应当征求市口岸服务部门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