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自治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工信等部门,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信用管理和评估机制,根据其信用评估结果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资源配置、资金补助、荣誉称号授予等方面,实行对守信企业给予激励、对失信企业予以限制的信用管理制度。

Local Regulations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