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对已列入公路发展规划拟新建、改建的公路,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事先通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在建筑控制区内,不得再行审批建筑物、地面构筑物的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8,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