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公民应当文明旅游,尊重当地民族及风俗习惯、传统文化和宗教信仰,爱护文物古迹、旅游设施。

本市公民应当知晓城市历史和城市文化,增强城市自豪感和荣耀感,礼貌友善对待外地游客,主动介绍本市风土人情及优秀特质,耐心热情回答问询,展现开放包容的城市形象。

Local Regulations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