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9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

(二)未按照规定编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或者组织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的;

(三)未按照规定采取气象灾害预防措施的;

(四)未按照规定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或者未按照规定采取应急措施的;

(五)未按照规定及时交换共享相关气象防灾减灾信息的;

(六)收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未及时向社会公众传播的;

(七)隐瞒、谎报或者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八)未履行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监督检查职责的;

(九)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