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Amended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一)自治区实行保护性开采的地热、矿泉水、贺兰石和建设规模为中型以下的太西煤、煤成(层)气;
(二)前项规定以外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为中型的矿产资源(包括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
(三)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
(四)矿区范围跨市(行署)行政区域的矿产资源。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9,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