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纳入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参与人防工程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