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申请办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当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使用申请书;

(二)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合法证件;

(三)《人民防空工程基本情况登记表》;

(四)与工程隶属单位签订的《人民防空工程租赁合同》;

(五)与工程隶属单位签订的《人民防空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书》。

Local Regulations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