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In force

从事河道采砂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循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作业方式等要求,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置砂石堆场、加工场,河道采砂作业结束后,应当按照规定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平整,并负责恢复废弃作业场所的地貌和植被。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