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有关单位,应当定期安排时段或者版面无偿发布公益消防安全信息,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

公共场所应当利用场所内的广播、视频设备、宣传栏等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职业教育和消防安全培训。

提倡居民家庭配备灭火器、火灾探测报警、逃生自救等消防器材。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