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健全完善权责明确的自然资源产权体系,保护水土流失区各类自然资源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建立产权明晰、权能丰富、规则完善、监管有效、权益落实的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
依法建立健全水土流失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建立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运行机制,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
Local Regulations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