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

供热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供热企业应当改进技术装备,实施计量管理,并对供热系统进行监测、维护,提高供热效率,保证供热系统的运行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用户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供热企业应当按照用热量收费。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4,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