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植树造林规划,组织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完成植树造林规划确定的任务。

宜林荒山荒地,属于国家所有的,由林业主管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组织造林;属于集体所有的,由集体经济组织组织造林。

Local Regulations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