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安装雷电防护装置而拒不安装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2,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