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Chapter 2 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科学技术应用Article 13In force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励自主创新,促进专利创造、运用和产业化发展。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为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事业组织和科学技术人员提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咨询、维权、培训、融资以及专利申请、评估、保护等服务。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2, 2020Article 12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