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规划条件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规划条件包括:

(一)出让地块的位置、范围、使用性质;

(二)土地的开发强度,主要包括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和建筑高度;

(三)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场和疏散通道;

(四)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要求;

(五)建筑空间环境控制要求;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和有关规范、标准的强制性内容。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2,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