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草原、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生态环境、气象、地震、消防救援机构等部门或者单位有关科技知识的展览室(厅)等场所,应当定期举办对外开放日,免费接受公众参观。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2,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