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高等学校应当支持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对创新创业和服兵役学生可以实行弹性学制、放宽修业年限。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发展和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统筹协调大学科技园、产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风险投资基金、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等,为教师和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