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鼓励高等学校与企业、科学研究机构、社会组织等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共建科研平台,联合开展科研活动。支持高等学校教师和校外科研人员依法双向兼职兼薪。

鼓励高等学校与企业、科学研究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共建研究生教育创新实践基地,共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