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市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住房保障轮候册,将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是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信息应当公开。

行动不便的残疾人,享有优先选择出入方便住房的权利。

轮候规则由市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6,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