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

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届满前,因实施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需要,主管部门或者派出机构可以提前收回临时用地。

依照本条前款规定收回临时用地的,主管部门或者派出机构应当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时间给予当事人适当补偿。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3,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