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Amended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物业的使用、维护、服务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是指房屋及与之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等。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的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