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为了加强水文管理,规范水文工作,发挥水文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