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林业、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商务、城市管理、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网信、海关等部门应当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滥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有关违法行为,建立信息共享、违法线索通报、违法行为溯源追查等执法协作机制。

有关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查封相关场所和涉案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扣押涉案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本部门无查处权限的,及时将案件移送有权部门依法查处。

有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可以委托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方专业机构或者具有相应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涉案动物的种类、名称进行鉴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