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市场经营管理者应当维护市场内各项经营设施以及消防、环卫和安保等设施,确保相关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市场经营管理者应当制止场内经营者在市场内占道、搭建或者流动经营等行为,保持场内环境整洁,确保场内通道畅通。

因突发事件应对需要,市场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采取关闭或者限制使用商品交易市场、卫生防疫等应急处置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