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市和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市场管理,查处无证经营行为;除特殊情况外,对已经确定经营者的线路不再开辟复线。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