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停车设施上按照停车标识有序停放车辆,并且排列整齐。

不得在设置的停车设施以外的人行道、公共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区域停放机动车辆。

Local Regulations · 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