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化的义务,有权劝阻、投诉和举报损害城市绿化的行为。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对投诉举报信息及时核查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