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
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开展残疾人工作,并承担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教育、文化广电和旅游、体育、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