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扶持。

公共服务单位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在生产经营方面的用电、用气、用热、用水(洗车、洗浴行业除外)按照居民生活价格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