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地名的书写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以国家公布的《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统一规范。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