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市、县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当会同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单位依托全国志愿服务系统,建立完善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注册、记录、评价以及保障激励机制。

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有关单位应当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保障。城市社区、政务大厅、机场、车站、医院、景区景点、文化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的公共服务场所应当建设(设置)志愿服务站(点),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设备和便民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

Local Regulations · 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