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画法图,由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拟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