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全市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县(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健全日常的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制度,负责本辖区内餐厨废弃物申报登记、收集和运输的相关数据统计、审核、确认、汇总和综合分析等工作;推动、检查本辖区内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个人与收运单位收运合同签订以及执行情况;向市城市管理部门报送餐厨废弃物的排放登记、收运、处置和监督管理情况;接受和处理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投诉。
Local Regulations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