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县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对草原承包经营者或者草原使用者冬夏转场放牧迁移时间的监督管理。

禁止在春季草场返青期、秋季百分之八十草籽未成熟期放牧,禁止在退化草原修复种草后的前三年全年度放牧。

Local Regulations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0